网络谣言:谁发布,谁负责
网络空间中,谣言和不实信息传播速度快、影响面广。根据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,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、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、网络信息内容使用者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,尊重公序良俗,不得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含有虚假、有害信息的内容。
“我以为只是转发一下”并不能免责。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仍在网络上传播,扰乱社会秩序的,可能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;造成严重后果、影响恶劣的,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。
识别谣言,可以从几方面判断:来源是否权威、发布时间与内容是否矛盾、是否有可核实的信源、是否情绪化煽动。看到“震惊”“速删”“不转不是中国人”等极端表达,更要多一分警惕。
如果你是信息被造谣的一方,第一步是固定证据(截图、链接、发布时间),向发布内容的平台投诉举报,要求删除;第二步视情节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起诉讼。作为普通网民,转发前多问一句“这是真的吗”,就是最好的网络治理。
法律依据: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第六条、第七条;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;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。